润成创展公司关于商标权的律师声明
发布日期:2011-01-17 10:20:24
受广东润成创展木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发表如下律师声明:
广东润成创展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生产室内木门等装饰配套产品的大型现代化企业,作为行业标准《木质门》(WB/T 1024-2006)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木质门和钢质门》(HJ 459-2009)制订单位,先后获得“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 “广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是目前中国木材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连续六年认定的“全国木门30强品牌”企业。
近期发现有其它单位、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广东润成创展木业有限公司的商标、图片、文字信息等资源,甚至使用类似“润成”的名称销售非广东润成创展木业有限公司生产产品,以上行为已给“润成创展”品牌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为此,本律师经授权发表如下声明:
一、广东润成创展木业有限公司已获得“润成创展”注册商标之商标权(第3606749号商标),其核定使用商标商品为第19类。
二、截止本律师声明发布之日,广东润成创展木业有限公司并未在广东行政区域以外设立生产分厂、分公司等分支机构或联营企业。
三、凡未经广东润成创展木业有限公司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商业为目的,在生产经营中不当使用“润成创展”商标或“润成”文字,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消费者购买使用广东润成创展木业有限公司木门产品时,敬请鉴别注册商标,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7-86839888咨询。
特此声明!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肖锦阳 律师
20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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