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星星套装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级划分(特级)评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10 16:01:39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重庆星星套装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通过等级评定专家组现场审核。经管理专家、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对相关领域材料的详细审查,各项评价指标达到特级企业要求。根据《木门企业等级划分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1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期内致电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门窗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10―68392676,联系人:张鹏。

      评定结果如下:(执行标准《木门企业等级划分规范》SB/T 1084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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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特级企业级别要求

是否符合

经营状况

申请前两年主营业务平均收入*

10000万元

符合

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时间

三年以上

符合

资产

上年底资产总额

5000万元

符合

资产负债率

不高于50%

符合

设备设施

年生产能力*

15000万元

符合

生产加工车间面积

30000

符合

上年底设备机组原值总额*

2500万元

符合

检测设备及设施

符合

管理及服务

管理制度

有生产、财务、统计、技术、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文件,以及相应的用工制度和劳动保护应符合要求

符合

质量管理

按标准生产,并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跟踪、改进制度

符合

安全、消防、卫生管理*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符合

环境保护*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符合

人员素质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人员

20

符合

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质检人员

15

符合

岗位培训和岗位技能

各岗位人员应有岗位培训经历和熟练的岗位技能

符合

信息化水平

运用计算机系统和软件进行原料、产品收、发、库存管理及销售核算

符合

能建立客户数据库并提供客户服务热线

符合

其他要求

有省级或全国行业评定的综合性荣誉

至少满足10

符合

有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符合

采用固定合同文本

符合

有注册商标

符合

能提供售后服务

符合

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的产品供应

符合

有三十个以上的经营网点

符合

有木材干燥设备(设施)

符合